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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重婚後起訴離婚需要交起訴狀嗎?

女方重婚後起訴離婚需要交起訴狀嗎?

一、女方重婚後起訴離婚需要交起訴狀嗎?

女方重婚後起訴離婚需要交起訴狀嗎?

是需要的,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應提交起訴狀,名稱可以是:離婚起訴書、離婚起訴狀、離婚訴狀、民事起訴書、民事起訴狀、民事訴狀。起訴狀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

女方犯重婚罪與到法院起訴離婚,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或者法律事由,互不影響。女方犯重婚罪的,男方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調查處理;也可以在掌握證據後,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不論女方是否犯重婚罪,男女雙方都有到法院起訴離婚的民事權利。起訴離婚後,由法院根據提交的證據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破裂,則准許離婚;如未破裂,則不准許離婚。男方面對女方犯重婚罪又起訴離婚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到公安機構報案,也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訴,還可以在離婚訴訟中同意或者不同意離婚。

二、起訴離婚要多久開庭?

一般是立案後的一個月內就會開庭。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離婚訴訟費是由原告收到繳費通知次日起7日內繳納。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因重婚而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起訴狀,法院同意立案,使用法律程序辦理離婚手續,立案後一個月內會通知雙方開庭的時間和地點,可以是當庭下達判決書,也可以是擇期宣判,有一定的時間限制,立案之後需要在六個月內審結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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