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案例 >

第一繼承人放棄遺產相關手續是怎樣的?

第一繼承人放棄遺產相關手續是怎樣的?

第一繼承人放棄遺產相關手續是怎樣的?

一、第一繼承人放棄遺產相關手續是怎樣的?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一般來說,如果涉及房地產財產的,應當辦理公證,便於以後過戶手續的辦理。如爲其它財產,可以僅立書即可,可以委託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應當由其住所地或行爲發生地的公證處管轄。當事人應當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他人。

二、繼承的其它相關規定內容有哪些?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處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處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如果當事人是第一繼承人想要放棄遺產,必須要出具書面形式的放棄遺產的聲明書。或者到公證機構去辦理公證放棄遺產的聲明。如果是沒有在遺產開始進行分割之前就表明自己的態度,或者既不表達接受也不表達,放棄的通常都是視爲默認繼承遺產。

標籤: 手續 繼承人 遺產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ating/jiatinganli/g31y7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