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案例 >

如何確定離婚糾紛的管轄法院

如何確定離婚糾紛的管轄法院

如何確定離婚糾紛的管轄法院

一、如何確定離婚糾紛的管轄法院

第一,通常情況下,離婚訴訟採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確定管轄,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並且適用一般地域管轄,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即,應向被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所謂“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所謂“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第二,被告如果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

3.被勞動教養;

4.被監禁。

第三,軍人離婚案件的管轄。

1.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爲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離婚該怎麼起訴離婚

第一步,找到管轄法院!

協議離婚,應當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一般普通的離婚案件,爲當地基層人民法院。

如果對方在外工作,那麼應該去對方工作的地方起訴。當然前提是對方有證據證明已經在外地工作滿一年。實踐中常見做法是在被告戶籍地起訴,一般不會有什麼問題,除非對方提管轄權異議。

第二步,準備起訴離婚材料。

你需要準備離婚起訴狀、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明、財產和債務相關證據。

第三步,去法院立案。

確定好管轄法院和離婚材料後,你需要去法院立案庭立案。會有立案法官指導你提交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材料準備三份,一份自己備用,兩份提交法院。部分地區開通線上立案,你也可以在網上直接立案。

第三步,等待法院開庭。

立案成功後,法院會分配承辦法官,承辦法官會通知雙方開庭日期,你只需要在規定日期內按時出庭。需要注意的是,離婚案件需要本人親自出庭,即便你請了律師,也是需要出庭的。

第四步,庭審及調解。

庭審時按照法官引導的流程進行即可,法官會進行調解,這是訴訟離婚必經步驟,如果能夠調解結案,不僅受理費可以減半,且調解書一經簽收,婚姻關係即刻解除,且調解書與判決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來對方不履行,你同樣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當然如果無法調解的,法院就會判決了。除了簡單案件會當庭宣判外,大部分案子擇期宣判。

第五步,判決。

應該說,首次訴訟離婚百分之九十九的概率是不準離婚,因此第一次訴訟離婚也沒有上訴的必要。分居滿一年後可以再次起訴,到那時判離的可能性非常大。

到這裏,訴訟離婚基本上就結束了,如果是二次起訴,對判決書不服的,還可以上訴。

三、普通程序離婚案件,一般多久下判決

如果離婚訴訟適用普通程序審理,在無需要延長審限的情況下,一般會在六個月內進行判決。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則會在三個月內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要了解如何確定離婚糾紛的管轄法院,就要區分是普通情況還是特殊情況,在不同的情況下管轄法院是不同的。當然,除了起訴離婚外,我國還有另一種離婚方式,就是協議離婚。在這種方式下,要求夫妻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然後到民政局辦理相應的手續,就能解除婚姻關係。當然,要是產生了糾紛的話,就只能起訴離婚了。若對於起訴離婚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直接諮詢我們的離婚律師。

網站地圖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ating/jiatinganli/7z3nl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