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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協議解除事實婚姻無效怎麼辦

雙方協議解除事實婚姻無效怎麼辦

雙方協議解除事實婚姻無效怎麼辦

一、雙方協議解除事實婚姻無效怎麼辦

可以去法院起訴解除婚姻關係,事實婚姻關係由於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所以不能協議離婚,事實婚姻關係只能起訴離婚。事實婚姻中男女已經具備了婚姻關係存續的實質要件,只是缺少了形式要件。發生糾紛時,法律對事實婚姻的法律效力認定是有區別的。

在事實婚姻關係當中雙方簽訂的分手協議通常情況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分手協議存在着欺詐、脅迫或損害別人合法利益的條款,這樣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如果是事實婚姻的話,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也不能透過協商或訴訟離婚,因爲根本不存在結婚證,婚姻關係並不被法律認可。

分手協議中關於人身關係的內容對當事人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而協議中涉及到財產內容以及財產關係等則不屬於身份關係的範圍,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約定不違反公序良俗、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那麼協議中的這部分內容是有法律效力的。

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係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二、事實婚姻會構成重婚罪嗎

會的,事實重婚罪分爲三種情況:

一是先婚是事實婚,後婚爲法律婚的重婚;

二是前婚是法律婚,後婚爲事實婚的情形;

三是先後兩個都爲事實婚的情況。

對事實重婚,法律也必須予以制裁。事實婚姻可以構成重婚罪。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這足以說明,法律肯定了事實婚姻仍可構成重婚。

重婚罪是指行爲人明明已有婚姻,仍然和他人結婚的行爲。重婚罪的構成要件爲:客體是法律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客觀表現爲行爲人具有重複婚配的行爲;主體爲一般主體;主觀表現爲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或者自己有配偶仍然和他人結婚。但如果配偶死亡或者婚姻關係解除,則婚姻關係消失,不算重婚。

協議解除事實婚姻無效可以去法院起訴,存在事實婚姻關係會構成重婚罪。已經締結婚姻關係還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屬於重婚的行爲,認定重婚罪後要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重婚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在主觀方面存在直接故意犯罪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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