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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父母出資與子女共有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內父母出資與子女共有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內父母出資與子女共有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不一定。對於婚後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問題,主要看是否有約定及房產登記情況。

對於婚後父母爲子女購房出資的,我們首先要看是否有約定以及約定是否明確,如果父母在出資時與子女及其配偶明確約定該出資爲借款或者是對子女單方的贈與,則按約定處理。

如果父母出資時沒有與子女及其配偶進行約定,或者是約定的不明確,且子女及其配偶間也沒有約定。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如父母沒有特殊約定,婚後父母爲子女購房出資的,視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則這種情況下,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

可以看到我國法律首先引導當事人事先約定,以期儘量減少糾紛的發生。但是,基於父母子女間密切的人身關係和特有的中國傳統家庭文化的影響,實踐中父母與子女之間一般並沒有正式贈與合同的存在,或者說沒有一個書面贈與合同的存在,對於是否存在口頭的贈與合同以及贈與合同的內容,在夫妻離婚時往往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一方父母出全資並且在購買不動產後將不動產登記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的,普通民衆對不動產登記的意義已經有較爲充分的認識,在出資後將不動產登記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認定爲是父母將出資確定贈與給自己子女一方的意思表示,最高院相關意見認爲符合當事人本意,也符合法律規定的精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認定,一般父母贈與的屬於共同財產,但是如果父母贈與的時候約定了財產歸屬,可以屬於個人財產,屬於共同財產包括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知識產權的收益,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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