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財產分割 >

離婚財產分割過戶登記費用怎麼算?

離婚財產分割過戶登記費用怎麼算?

離婚財產分割過戶登記費用怎麼算?

一、離婚財產分割過戶登記費用怎麼算?

離婚財產分割過戶登記費用要計算房子佔地所要交的稅以及登記行爲所產生的各種費,具體如下:

(一)、稅類:

1、契稅按照產價百分之二;

2、印花稅按照產價萬分之五。

(二)、費類:

1、登記費80.00元;

2、交易手續費的百分之二(按產價);

3、工本費20.00元。

依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房產過戶要不要收取契稅分情況處理:夫妻離婚,對共有房產重新分割或歸屬一方的,不徵收契稅。原屬於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離婚時權屬發生變化的,應按贈與行爲徵收契稅。但是離婚房產過戶的,不收取個人所得稅

二、夫妻離婚房產產權變更涉稅問題

離婚房產分割涉稅問題,主要是房屋產權變更環節。按法律規定對婚後財產(房屋)不管產權所有人是誰(其中一方)都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在析產時可能有三種情況:一是一方放棄全部歸另一方擁有;二是雙方各擁有一部分;三是房屋歸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額得到補償。如果原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離婚後的持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手續。如果原產權所有人不是離婚後的持有人,則需要產權變更,變更時主要涉及以下幾個稅種的徵免界定。

(一)關於營業稅問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第2條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稅:其中第(一)項:離婚財產分割;第(二)項: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對一方放棄全部歸另一方擁有,屬於無償贈與配偶;對各擁有一部,屬於離婚財產分割都暫免徵收營業稅。對一方擁有,另一方得到補償也應該屬於離婚房產分割暫免徵收營業稅。

(二)關於契稅問題,在離婚分割房產辦理產權時可按《國家稅務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批覆》(國稅函[1999]391號)規定判定,即:“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徵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爲。

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最好要合理,避免發生糾紛。原屬於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離婚時權屬發生變化的,應按贈與行爲徵收契稅。但是離婚房產過戶的,不收取個人所得稅。

綜上所述,不管是離婚後的房屋需要過戶還是個人的房屋經過交易要轉移給別人的情況,都是需要給登記部門繳納必要的費用的,其中的稅是房屋的當事人必須要給國家的,而費用就是給國家機關執行過程中給當事人辦理業務時所付出的材料和人工成本。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ating/caichanfenge/wlr78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