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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錄音算證據嗎?

離婚財產錄音算證據嗎?

一、 離婚財產錄音算證據嗎?

離婚財產錄音算證據嗎?

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錄音資料則屬於視聽資料證據的一種。按照法律規定,證據的取得必須合法,而且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因此,即使是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製其談話取得的資料,除非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否則,該錄音可以作爲證據使用。

二、錄音作爲離婚證據使用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1、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是真實的。錄音證據的真實性,表現在其未被剪輯或者僞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改動,具有原始性和連貫性。

2、錄音證據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3、對方認可該錄音資料,或雖提出反駁但沒有足夠的證據加以證明,反駁理由不成立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70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覈對無誤的複製件,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離婚時雙方需要對財產進行合法的分割處理,特別是涉及到雙方無法就財產的分割達成一致的,只能透過起訴來進行處理,這時可以合法的舉證來對自己的財產進行證明,法律上對離婚財產的處理是可以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的原則來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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