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財產分割 >

婚前購房算誰的

婚前購房算誰的

婚前購房算誰的

新出的民法典在保護婚前財產方面有了明確的條例規定,這裏就來聊聊婚前購房在婚內的情況。婚前購房也分爲三種情況,一種是一方父母出資買房贈與自己兒女做了新房的,一種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卻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就是自己獨立買房支付首付或者全款的。

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並且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明確表示是送給子女的。這種情況下的房產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都屬於贈與子女一人的個人財產。

小於和小陳要結婚,小陳父母在小陳工作單位附近買了一套二手房作爲新婚小兩口的新房。全款出資並且明確言明是贈與女兒的房子,婚後就去做了房產登記。那麼這種情況下,就是小陳自己的個人財產。

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房產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實際出資份額分配。

小張和小劉馬上要結婚了,雙方父母共同爲兩個孩子買了一套房。其中小張父母出了80萬,小劉父母出資了30萬,並且出資了20萬的裝修費。房子登記在了小張名下,那麼將來離婚時,小劉能拿到多少錢呢?從購房出資情況看出,小張父母出資在大頭,小劉父母出資是房產的30%,那麼離婚的時候小劉就能分到父母出資的那部分。婚後產生的增值收益也應該是按整體房價收益的30%支付。

一方獨立買房的,即使在婚後拿到房產證的,也應屬於個人財產。(但不包括按揭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的情況)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明確規定,即使前期購房是夫妻雙方中的一人出資,但由於婚後共同承擔房貸的原因。在離婚時,產權登記人方應補償另一方房子還貸款的金額以及房屋增值收益的補償。

標籤: 購房 婚前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ating/caichanfenge/e10d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