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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限制嗎

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限制嗎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限制嗎

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限制嗎

每月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沒有時間限制,在正常工作日內都可辦理。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一次性付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三年內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過購房額的住房公積金。職工使用住房貸款(包括商業性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首次提取不超過首期額,以後每年一次或每隔幾年一次提取,額度不超過期間的還貸總額,用於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具體的時效性規定是:

職工一次性付款購買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自簽訂購房合同(經房產管理部門備案)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一次性付清購買二手房的,自取得過戶後的房產證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房管部門出具關於房屋應該大修的安全鑑定報告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使用購房按揭貸款的,在還款期內都可辦理,首次提取不超過首期額,以後每年一次或每隔幾年一次提取。

二、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併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纔可提取本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檔案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相關的公積金需要按照我國的條件進行申請,申請時需要遞交相關的申請材料和相關的購房合同。購房時,還應積極的確定這類相關的公積金利率,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房屋公積金管理單位還應積極的對這類公積金進行檢查。

標籤: 公積金 住房 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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