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去掉配偶的名字規定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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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去掉配偶的名字的規定
辦理夫妻房產證更名手續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手續時需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具體提交的證件因房屋性質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提交資料如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單位的證明,寫明因供暖原因允許將產權人變更爲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夫妻雙方寫變更申請並簡單註明理由;
(2)結婚證複印件(覈驗原件)
(3)夫妻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覈對原件);
(4)夫妻雙方共有房屋的協議
(5)房屋所有權證;
(6)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複印件(覈對原件);
(7)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複印件。如果證中沒有圖的可不提供,登記表不復印原產權人姓名;
辦理夫妻更名手續只需提供房產證印花稅5元,其餘任何費用均不需交納。
夫妻房產證過戶的條件:
同時也稱爲夫妻房產證變更,首先必須是非按揭房,如果還有按揭就必須要銀行蓋章。一般情況下銀行不給蓋章,似各個銀行情況而定。
要想夫妻房產證更名,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視窗辦理即可。
非夫妻房產證過戶流程:
非婚姻存續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過戶,只能以贈與的方式過戶。
贈與範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子的產權,應該是一房子的產權證書上面的名字爲主,產權的名字規定是誰,房子就是屬於誰的,如果產權上有兩個名字,一方想要出去另外一個名字的,需要到房管局或者是相關機構辦理,只需要繳納五元的房產證印花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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