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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車主對已出賣但未過戶車輛致人損害應否承擔賠償責任呢

原車主對已出賣但未過戶車輛致人損害應否承擔賠償責任呢

已經買賣並實際交付但未過戶的,發生交通事故車主無需擔責。只要車主與買受方簽訂車輛轉讓協議,證明車輛已經轉讓並交付給買受方,買受方在使用車輛時發生交通事故的,作爲車輛出讓方的車主不需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條規定: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原車主對已出賣但未過戶車輛致人損害應否承擔賠償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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