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法院的管轄如何 離婚律師解答 關注:6.84K次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我國法院在受理涉外離婚案件時,採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只要被告在我國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國法院就有管轄權。同時,對於被告不在我國境內居住的離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居所,則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轄權。 標籤: 涉外 離婚 婚姻家庭 法院 管轄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hunyin/lihunjieda/96k5v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