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想把戶口轉回去需要哪些手續?
-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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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析:1、帶上戶口簿和離婚協議書、離婚證或者是離婚判決書。去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2、然後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
3、註銷戶口。
4、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辦理落戶。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2、然後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
3、註銷戶口。
4、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辦理落戶。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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