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有什麼用
-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關注:1.29W次
表現爲:
1、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係;
3、作爲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
5、作爲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6、爲其他必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爲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爲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hunyin/jiashijieda/69jj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