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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奪撫養權的條件是什麼

爭奪撫養權的條件是什麼

1.雙方的工作和工資收入狀況;
2.文化水平;
3.照顧陪伴孩子的時間;
4.判歸一方後孩子的生活環境的改變;
5.一方的思想品質,因爲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爭奪撫養權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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