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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車屬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買車屬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婚前由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子、車子且登記在個人名下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婚後約定屬於共同財產的除外。但如果能證明該車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該車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屬於按份共有財產,離婚時也可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買車屬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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