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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財產分割與遺囑的區別是有什麼

協議財產分割與遺囑的區別是有什麼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爲,即遺囑是基於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爲。財產分割協議則需要一個家庭裏所有有民事行爲能力的人在協議上簽字後,協議才發生效力。
2、遺囑處分的是個人財產,對他人財產做出的處理無效。而財產分割協議裏處理的既有個人財產,也有共同財產,協議生效後,處分財產的行爲就算完成了,當事人不能反悔。
3、遺囑有多種形式,有公證遺囑、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多種形式,財產分割協議主要是書面形式。
4、遺囑訂立後可以撤銷和變更,財產分割協議簽字生效後不能撤銷和變更,除非簽字人協商一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協議財產分割與遺囑的區別是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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