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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網購中的侵權行爲有幾種

常見的網購中的侵權行爲有幾種

1、物品被寄丟賣家不賠付

常見的網購中的侵權行爲有幾種

(1)物品被寄丟了是網購中時常會實現的問題,遇到這種情況時,物流公司應該對失職行爲負責,買家可以要求物流公司承擔侵權責任,全額賠償貨物價款。

(2)買方也可以直接找商家,商家可能會認爲“這是物流公司的錯,拼什麼要找我”,但買方在網購時實際上是與賣方訂立了約束雙方的買賣合同,商家有按照約定交付貨物的義務,物流公司實質是在幫商家履行合同,因此物品被寄丟使買方無法獲得所購買的物品,買方可以要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要求商家重新再發一件同樣的商品或者退回相應的價款。

2、實物與網絡表述不符不願退貨

網購中買方只能透過肉眼觀察判斷這個物品的質量,往往會出現賣方欺騙消費者,故意美化商品,所以經常都會看到哭笑不得的購物經歷。商家這種行爲已經屬於消費欺詐,侵犯當事人的財產權,可以要求商家退貨,若被拒絕,有權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3、承諾七天退貨但又反悔

賣方經常爲了吸引顧客,會打出承諾七天退貨的標識,但當顧客真的想退貨的時候又不百般推脫。其實,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以網購這種方式獲得的產品,買家本身就有在七天內無理由退貨的權利,並不因爲賣方承諾了,買方纔可以退貨,買方可以到平臺上投訴賣方,要求退貨並全額賠付。

4、產品質量不合格但找不到賣方

因爲是在網絡上購買物品,因爲商品質量不合格,遭受了人身損害,如果這個時候找不到賣方,應該怎麼辦呢?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在這種情況中,買方可以直接起訴產品的生產方和經銷商,要求他們賠付財產損失。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很少有人會爲了不願意退貨、買了假貨拒退等問題起訴買家,一方面是因爲數額小覺得太麻煩沒必要,這需要大家增強維權意識。另一方面可能賣方早已經找不到了,這個時候可以先到網購平臺投訴,委託律師寄送律師函,要求他們提供賣方資訊。

網購可以說成爲了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現在大部分人的生活其實都很依賴網絡購物的。然而,隨着這種方式的興起,固然爲生活帶來了便利,不過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侵權的行爲。上文中爲大家總結了四種常見的網絡購物侵權行爲,各位可以事先了解一下,這樣對預防侵權事件的發生也是很有好處的 。

標籤: 侵權行爲 網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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