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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補辦公司公章與合同章

怎樣補辦公司公章與合同章

怎樣補辦公司公章與合同章
律師解析:公章是單位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鑑,單位對外的正式信函、檔案、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檔案具有法律效力
1、由法定代表人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2、持報案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
3、持以上檔案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然後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導下新刻印章了,新刻印章需要區別於丟失的印章。
辦理公章需要準備資料: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2份3、企業出具的刻章證明、法人委託授權書4、所有股東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5、股東證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東名冊6、派出所報案回執及登報聲明的複印件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
(一)圓形;
(二)直徑不得大於4.5釐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
(三)所刊名稱,應爲法定名稱。如名稱字數過多不易刻制,可以採用規範化簡稱;
(四)印章所刊漢字,應當使用國務院公佈的簡化字,字型爲宋體;
(五)其他專用印章(包括經濟合同章、財務專用章等),在名稱、式樣上應與單位正式印章有所區別,經本單位領導批准後可以刻制;
(六)應到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單位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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