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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主要有哪些

要式合同主要有哪些

要式合同包括:
1、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建築工程合同、長期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這些合同要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2、特殊的需要登記、批准的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商標權轉讓合同,以不動產或汽車、輪船等重要的動產抵押的合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企業合同。
要式合同與非要式合同的區別在於:一些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合同的形式要求會影響合同的生效。遺贈扶養協議等就屬於要式合同,民間借款合同就屬於非要式合同。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

要式合同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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