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運管所抓黑車處理標準

運管所抓黑車處理標準

運管所抓黑車處理標準
運管所抓黑車處理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zoww7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