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由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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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低級法院選廳長由誰決定
糾正兩個概念:一是沒有“低級法院”之稱謂,法院分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進階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中,縣級法院就是基層人民法院。二是法院中沒有“廳長”的職位,你指的是“庭長”。 法院的庭長人選首先要透過法官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後,上報本級人大任命爲審判員,法院再根據審判員的工作能力和實績提名,在法院黨委或黨組會上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庭長的人選。-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zo6x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