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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是怎樣進行承擔的 合同未生效怎麼處理

違約金是怎樣進行承擔的 合同未生效怎麼處理

合同未生效怎麼處理,違約金是怎樣進行承擔的
合同未生效怎麼處理,違約金是怎樣進行承擔的
1、一般情況下未生效合同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除非一方當事人故意阻礙所付生效條件成就。在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中,條件成就之前合同就已經成立,但須待條件成就時才能生效,在條件成就之前,合同效力處於停止狀態。
在此期間之內,雖然法律行爲尚未確定生效,但已經成立的附條件合同對於當事人具有的法律拘束力,具體表現爲:
(1)當事人不得單方聲明撤回或者撤銷。如果在合同成立後,條件成就前,一方當事人單方聲明撤回或者撤銷,將構成違約。
(2)對惡意行爲的反推效力。當事人設定附條件合同的目的在於透過該合同獲得相關利益,其主觀意願是期待條件能夠成就,從而享有合同生效後所帶來的利益。在附生效條件的合同成立後,在條件未成就前,當事人應當負有消極義務不得阻礙所附條件的成就,使該行爲所欲實現的法律效果得以實現,以保護當事人正當合理的期待權,均不得爲了自己的利益,以違反法律、道德和誠實信用原則,以作爲或者不作爲的方式促成或者阻止條件的成就。如一方當事人出於不正當目的,以作爲或者不作爲的方式促成或者阻止條件成就或者不成就的,法律對其作出相反的推定,視爲條件成就或不成就。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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