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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是否需要法定繼承人確認

遺囑是否需要法定繼承人確認

遺囑是否需要法定繼承人確認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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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是否必須給法定繼承人

是的,根據《繼承法》第十六條的條文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由此可見,如果是訂立的遺囑,那麼只能在法定繼承人範圍內,分配自己的財產。但要是訂立遺贈的話,則可以將個人財產贈與法定繼承人之外的其他人或者國家、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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