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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標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標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用戶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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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無效的具體情形有哪些

一、違反絕對拒絕註冊理由

註冊商標具有下列四種情形,由商標局宣告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無效。

①違反《商標法》第10條;

②違反《商標法》第11條;

③違反《商標法》第12條;

④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的。(如虛構、隱瞞事實僞造材料等)。

二、違反相對拒絕註冊事由

註冊商標具有下列七種情形,自商標註冊之日起5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對於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權人不受5年的時間限制。

①違反《商標法》規定,侵犯未註冊馳名商標的;

②違反《商標法》規定,侵犯註冊馳名商標的;

③違反《商標法》規定,因業務關係搶注未註冊商標搶注被代理人的商標的;

④違反《商標法》規定,商標含有虛假地理標誌的;

⑤違反《商標法》規定,與在先註冊或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近似;

⑥違反《商標法》規定,違反以先使用爲補充的先申請原則;

⑦違反《商標法》規定,侵犯在先權利以不正當手段搶注知名未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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