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執業臨牀非法行醫 法律 關注:2.11W次 危害公共衛生罪危害公共衛生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衛生管理的法律規定,從事危害國家進行衛生管理的行爲,已經或者可能損害公衆的健康,依照我國刑法應該追究刑事責任的一類罪。這是1997年3月24日修訂後的“新刑法”中增設的一類罪。 標籤: 非法 司法文書 訴訟仲裁 執業 臨牀 公共衛生 行醫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xykz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