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經濟詐騙案 法律 關注:3.55K次 經濟詐騙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報案人的報案材料僅能證明你向公安機關已經提出控告,對於是否立案,僅有報案時的當事人筆錄還不算最終立案,是否立案,要根據你控告的材料和當事人的詢問筆錄透過公安機關研究後,方可決定是否立案調查。王春林律師 標籤: 詐騙案 成都 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wdgrp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