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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恐嚇是否能立案

電話恐嚇是否能立案

電話恐嚇是否能立案
電話恐嚇是否能立案
電話恐嚇是否能立案還是要依據情況而定。如果電話恐嚇已經嚴重影響了當事人的正常生活,損害了當事人的生命財產權益的,可以收集電話錄音證據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要根據案件情形是否符合立案條件來處理。
如果電話恐嚇的行爲有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那麼恐嚇人應當受到治安處罰。依據相關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構成尋釁滋事罪的,應當立案:
1、多次恐嚇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2、持兇器恐嚇他人的;
3、恐嚇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5、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6、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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