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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親屬打官司

軍人親屬打官司

軍人親屬打官司
打官司需要家人說話嗎
打官司就是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委託親屬作爲訴訟代理人蔘加訴訟,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法庭上可以講話。親屬代理訴訟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爲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爲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第五十九條委託他人代爲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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