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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安置房處置辦法

剩餘安置房處置辦法

剩餘安置房處置辦法
6級病殘安置辦法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六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要求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六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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