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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簡易程序開庭需要多長時間

檢察院簡易程序開庭需要多長時間

檢察院簡易程序開庭需要多長時間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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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簡易程序多長時間

您好!關於“檢察院簡易程序開庭需要多長時間”的回覆如下:

1、一般是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2、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第二百二十一條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按照本章第一節或者第二節的規定重新審理。

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擴展資料:  

簡易程序的簡易性主要表現爲以下幾個方面:

(一)起訴和答辯的方式簡便,可以口頭起訴和口頭答辯。

(二)受理程序簡便。在簡易程序中,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層人民法院或它的派出法庭,請求解決糾紛。對於符合起訴條件,且被告同意口頭答辯的,基層人民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可以當即開庭審理。

(三)傳喚方式簡便。原告起訴後,人民法院可以採取捎口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隨時傳喚雙方當事人、證人。

(四)審判組織採取獨任制。由一名法官獨任審理,並獨自作出判決。

(五)庭審程序簡便。開庭時,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無爭議的,審判人員可以在聽取當事人就適用法律方面的辯論意見後徑行判決、裁定。簡易程序應當一次開庭審結,但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再次開庭的除外。

(六)裁判文書的製作可以視情況作適當簡化。

(七)審理期限較短。應該在立案次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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