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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夫妻分居滿兩年的

如何認定夫妻分居滿兩年的

如何認定夫妻分居滿兩年的
如何認定夫妻分居滿兩年的
1、夫妻雙方各自自行生活,不共同居住生活的時間持續了兩年的時間;
2、夫妻雙方不共同居住生活,不履行夫妻互相之間的義務已經經過了兩年的時間。
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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