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繼承權財產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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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孫女,我爺爺的房子給我爸爸繼承,我爺爺有三個孩子都願意放棄繼承權!請問怎麼辦?
可起訴要求繼承遺產,如死者未留遺囑,則所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權繼承遺產,如所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均同意繼承人之一繼承全部遺產,則可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訴要求繼承遺產;如第一順位繼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對繼承遺產有異議,或無法出具公證處需要證明材料,則此第一順位繼承人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分割遺產。-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pg34p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