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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開發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青島開發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青島開發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誰知道青島開發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1)家庭年收入不超過人民幣5萬元(單身家庭不超過人民幣2.5萬元);(2)沒有住房或住房面積未達到政府規定標準;(3)申請人擁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5年以上。按照2002年11月20日《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李滄區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問題的通知》(青政辦發[2002]92號)規定,兩年內適當放寬李滄區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主體的限制;(1)凡具有城陽區、嶗山區非農業常住戶口,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居民,允許購買李滄區的經濟適用住房。其中,符合條件進市區落戶條件的人員,可遷入市區戶口。(2)允許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農業戶口轉非農業戶口的居民購買李滄區經濟適用住房。(3)凡落戶市內四區及高新區的軍隊轉業幹部、大中專畢業生和引進的人才,不受落戶年限條件限制,允許購買李滄區的經濟適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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