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第36條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第36條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第36條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第36條是什麼
第三十六條    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港口安全生產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對旅客上下集中、貨物裝卸量較大或者有特殊用途的碼頭進行重點巡查;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的,應當責令被檢查人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港口安全生產實施監督檢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norzz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