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統維保合同終止 法律 關注:1.29W次 分公司可以籤消防維保合同嗎不可以,公司法第31條“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但在司法實踐中,第三人選擇由分公司承擔或公司承擔或分公司與公司共同承擔。因爲分公司(非法人組織)具有一定的團體財產,構成一定的責任能力,但其財產並不完全獨立,其責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級法人承擔補充責任。 標籤: 合同 消防系統 訴訟仲裁 終止 治安管理 維保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no99o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