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背書轉讓的匯票背書是否連續 法律 關注:2.81W次 以背書轉讓的匯票背書是否連續應當連續。《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三十一條 以背書轉讓的匯票,背書應當連續。持票人以背書的連續,證明其匯票權利;非經背書轉讓,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匯票的,依法舉證,證明其匯票權利。 標籤: 票據糾紛 匯票 金融保險 轉讓 背書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nj8x4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