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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訂立的程序在法律上可分爲哪幾類?

合同訂立的程序在法律上可分爲哪幾類?

合同訂立的程序在法律上可分爲哪幾類?
合同訂立的程序在法律上可分爲
合同的訂立是指締約當事人相互爲意思表示並達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訂立由“訂”和“立”兩個階段組成。“合同訂立的程序在法律上可分爲締約各方接觸、治商過程,包括締約各方的接觸、洽商並最終達成協議前的整個討價還價過程。此階段由要約邀請、要約、反要約諸制度加以規範和約束,產生先合同義務及締約過失責任。而“立”強調締約的結果,指的是雙方合意的達成,即雙方當事人就合同條款至少是合同的主要條款已經形成一致意見,各方當事人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得以確定,簡言之,合同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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