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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變更後法院強制執行

撫養權變更後法院強制執行

撫養權變更後法院強制執行

爲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爲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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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變更



    在離婚以後,父母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變更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一方也可以單獨透過訴訟的方式,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撫養關係,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三)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首先大家需要知道的是,一般涉及到撫養義務的確立都是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因爲在這種情況下需要確定孩子跟哪一方進行生活。我國法律規定了扶養義務的確定原則以及撫養權的變更,如果大家還有什麼不懂的,小編建議找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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