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買房需要提供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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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買房需要提供什麼證件
離婚後買房需要的證件,參考以下法律規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4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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