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精神病人配偶能離婚嗎

精神病人配偶能離婚嗎

精神病人配偶能離婚嗎
精神病人配偶能離婚
婚後,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離婚。但最終,還是需要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關係。根據相關規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爲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內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如果容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期間進行訴訟審理。
1,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認自己行爲能力的,雙方可以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或者透過法院判決離婚。
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變更監護人,到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請監護人變更,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監護能力的居(村)委會、單位爲監護人。
3,監護人變更後,再透過監護人到民政局辦理協議,或者透過法院判決離婚,辦理離婚手續或者法院開庭時需要有監護人到場,代理精神病人的相關民事活動。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kr3vy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