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訴訟的緣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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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訴訟的緣由有哪些
(1)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2)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爲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爲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4)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5)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爲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6)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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