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公共責任險賠償協議

公共責任險賠償協議

公共責任險賠償協議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公衆責任險有什麼

公衆責任險,又稱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它以被保險人的公衆責任爲承保對象,是責任保險中獨立的、適用範圍最爲廣泛的保險類別。
公衆責任險包括餐飲業綜合保險、火災公衆責任保險、物業責任保險等。
公衆責任險可適用於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公商戶、其他經濟組織及自然人均可爲其經營的工廠、辦公樓、旅館、住宅、商店、醫院、學校、影劇院、展覽館等各種公衆活動的場所投保該險種。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jz84d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