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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權能轉讓嗎

房屋居住權能轉讓嗎

房屋居住權能轉讓嗎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房屋居住權能轉讓嗎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屋居住權能轉讓
房屋居住權不可以轉讓。
根據2021年1月1日即將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條明確規定: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居住權的內容主要是指居住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居住權人的權利:

一、居住權人享有對房屋的使用權,但此種使用權須限於居住的目的。

二、居住權人享有附屬於房屋使用權的各項權利,如相鄰權等。

三、居住權人有權爲居住的目的而對房屋進行修繕和維護。

四、居住權人有權在居住期間內將房屋出租給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轉租承租的房屋必須先經過原出租人的同意。
居住權人的義務:

一、居住權人在居住期間負有保管房屋的義務。

二、居住權人不得就其居住權設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權利負擔。

三、居住權人應當承擔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維修費用及其他使用過程中的合理費用支出。

四、居住權人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

五、居住權人在居住期屆滿時負有返還房屋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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