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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遺贈扶養協議如何處理

沒有遺贈扶養協議如何處理

沒有遺贈扶養協議如何處理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沒有遺贈扶養協議如何處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沒有遺贈扶養協議如何處理

1、沒有遺贈扶養協議,共同財產可按照同居關係處理。
2、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在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財產,應按共有財產分割,這種關係相當於雙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這不同於有身份關係上的共有,在分配財產時應該對照其出資份額分割。
3、考慮到配偶在共同生活過程中長期照顧對方,雙方在生活中相互扶持並共同解決生濟,或者有還需要撫養的繼承人,法院會適當的多分一點。
4、對於分割後去世一方的財產,配偶也不能繼承,這部分的財產在沒有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時,將按照法定繼承,由其父母和子女繼承。
5、因此,沒領結婚證表面上看只是婚姻關係得不到法律的保護,還會存在着繼承、財產分配等問題,因此,當事人應依法到登記機關領取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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