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資訊網絡罪的判定關鍵 法律 關注:2.97W次 非法利用資訊網絡罪的認定本罪與幫助資訊網絡犯罪活動罪、詐騙罪屬於法條競合的關係。本罪是結果犯,需要達到“情節嚴重”才構成本罪,何爲“嚴重情節”,有待於法律和司法解釋作出明確的規定。犯本罪同時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不實行數罪併罰。 標籤: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非法 判定 資訊網絡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gxe5j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