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費代收三方協議 法律 關注:9.8K次 房屋轉租合同三方協議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十三章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標籤: 房租費 合同事務 協議 合同訂立 代收 三方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exrep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