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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檢測機構法人變更

檢驗檢測機構法人變更

檢驗檢測機構法人變更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爲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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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檢測機構法人變更的程序是什麼呢

1.申請:申請人向質監局遞交變更申請材料(省級檢驗檢測機構向省質監局認證處遞交申請材料,省級以下檢驗檢測機構應向市質監局或省直管縣(市)質監局認證監管科遞交變更申請材料);
2..受理:受理人對申報材料進行完整性審查,同意受理的作出受理通知,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請人作出不予受理通知或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3.審覈:受理人對申請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申請材料要符合法定要求;
4.審批:質監局經過審覈,履行審批程序,符合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批准通知;不符合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不予批准通知;
5.受理人發給申請人《檢驗檢測機構人員變更備案審批表》,授權簽字人變更還應發給《辦理授權簽字人申請/審批表》,換髮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附表。
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和最高管理者變更無需批准,直接遞交材料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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