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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風險防控

合同法律風險防控

合同法律風險防控
論述合同法中的風險防控機制。
  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主要由以下幾方面。  一是不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在我國的經濟生活中,書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它是當事人之間約定的重要憑據。但是,有許多的企業對於合同的簽訂並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有的企業僅僅憑藉對方的電話或是發貨清單就進行交易,這給合同的履行帶來了很大的隱患。  二是合同文字存在大量缺陷。一些企業由於合同管理整體水平不高,對合同內容的重視不夠,自身沒有統一的合同範本,因此在合同文字的選擇上多比較被動,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習慣使用對方提供的合同文字,在合同關鍵條款上處於弱勢一方,一旦出現合同糾紛,很容易陷入被動的局面。有些企業雖有合同文字,但其內容沒有經過專業人員審覈,關鍵條款缺失,或表述不清,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內容甚至存在重大誤解,容易導致將來發生履行困難,責任難以界定的尷尬局面。有的大型項目合同,缺少招投標過程,導致合同存在重大缺陷。  三是對於合同履行情況的監控不夠。在經濟不斷髮展的形勢下,合同已成爲企業管理的必要手段。但是許多企業卻並沒有合同的監管意識,未建立相關的合同管理機構和制度,無法很好地規範企業的簽約行爲,也不能在企業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起到很好的監督作用。  四是缺少可行性分析。訂立合同前沒有對另一方的背景資料進行盡職調查或可行性分析。有的企業在簽訂合同前,不注意瞭解合作他方的資格、技術條件是否具備,是否有履約能力等等,由於相關資訊收集不夠,最終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五是沒有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關鍵。構建合同管理體系,建立適合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是科學化合同管理的關鍵。有些企業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備,缺乏合同風險控制能力,不具備應對合同糾紛和維權處理的能力;有些企業雖然有合同管理制度,但僅限於制度層面,不能靈活應用於實際的合同管理工作中。  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機制,明確合同管理的任務  要想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效地防範風險,在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就必須要明確劃分各部門的責任,督促各相關的業務部門落實自身工作,通力合作,共同防範合同風險的發生。一方面,企業要建立完善的組織機構,並配備具有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使之承擔起合同管理的任務,同時還要明確部門的具體職責。另一方面,將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根據需要劃分到企業的各個業務部門。在合同的簽訂、履行的過程中,要組織各部門要各司其職,積極參與,建立企業各部門參與的合同風險防範機制。  制定合同格式文字,掌握文字選擇的主動權  企業自己制定格式文字,既能節省時間,又能減少交易風險,避免日後可能會出現的爭議,即使出現爭議,也可以掌握主動權。此外,爭取合同的起草權,也能夠在合同中充分考慮己方利益,認真甄選對己方有利的措詞,更好地保護企業利益。對於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常用合同,企業應制定標準的合同格式文字。對於其他合同,一般應由合同業務部門起草,企業法律部門再配合修改;重大合同最好由企業法律部門牽頭,會同合同業務部門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起草。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體系,使企業的合同管理做到有規可依  企業所處的行業不同,造成業務的內容也各不相同,使得合同管理的方法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首先是企業相關制度的建立。各個企業要根據自身實際,依照國家的《合同法》以及上級頒佈制定的相關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合適的企業合同管理機制,明確相關的人員配置、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等。其次,企業要加強對於合同用章的管理。合同用章作爲簽訂合同時的重要憑證,要加強保管,做到專人保管、專章專用,以有效避免合同用章的濫用所造成的合同風險。最後,要有企業對外簽訂合同的授權、審批制度。對於企業對外簽訂合同的授權、審批工作,要進行嚴格的規範授權審批行爲,防範可能發生的合同風險。  重視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對於重大合同,在對合同文字審查的同時,也要對合同背景進行調查。由企業法律部門牽頭,組織由企業高管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法律人員、財務人員組成的專業團隊,對合作方的主體資格、資信、履約能力等方面進行實地的調查,做出風險的總體評估。這種審查不是形式上的審查,而是要確認對方是一個合法的法律主體,具備相關從業資格、完整的履約能力、技術條件是否過關等等。如果是特別重大合同,可以考慮聘請專業的機構進行盡職調查,由其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對於工程項目和重大采購合同,在必要的條件和要求下,要運用“招投標”過程,明確項目的核心內容和要求,來避免合同中出現重大缺陷,否則一旦合同簽訂,後期的合同管理無法糾正合同文字的關鍵性缺陷和問題。  嚴把合同審覈關,重視合同訂立和履行的監督和管理  合同簽訂前,首先要爭取合同文字的起草權,合同文字起草完成後,須由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提交給企業法律顧問或專業律師,法律顧問或律師對合同草案進行審查後,提出修改意見並反饋給合同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法律意見進行相應的修改。尤其要注意的是,對於格式文字合同,不能接受合同內容中有明顯傾向對方的條款。對依法簽訂生效的合同,合同執行部門要嚴格根據合同條款履行合同,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或修改,凡經雙方同意的改動內容,必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進行管理。合同管理部門應做好合同履行的檢查工作,監督合同履行情況,對不能夠按時完成的合同,及時反饋給責任領導,並要求立即採取補救措施,防止合同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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