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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條件解除合同

無條件解除合同

無條件解除合同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爲,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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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可以無條件解除合同嗎

很多用人單位對於試用期員工勞動關係的解除存在一定的誤區,認爲試用期內單位可以隨意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這種認識是不正確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除此之外,單位與試用期內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和與轉正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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